1957年初,作协机关搬到王府大街64号,东总布胡同22号院改为用来存放图书和招待宾客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杨女士因家庭琐事持臂力器击打被害人头部致其颅脑损伤死亡,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,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应依法惩处。
《长江干线基本建成12座水上洗舱站防治船舶污染》近日,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,受伤的原告要求索赔各项损失22万元,否则不予谅解。最终,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狮子大开口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,对积极筹款履行赔偿义务、真诚悔罪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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